今天,到南投草屯鎮上參加二專同學的婚宴,二年未見,見面時刻是在她的婚宴上。拿到婚禮謝卡照,在未上菜之前,靜靜的端詳著美麗照片,學生時期的她一幕幕顯現在眼前,好像只是昨天,今天她就要結婚了,好快好快.........

從十九歲開始沒有間斷過參加同學、朋友、同事的婚禮,每一次看她(他)們開懷的笑著,即將踏入婚姻的盛宴,心想「什麼樣的理由能讓妳(你)們去共度一生?就是這個人,要和她(他)一起生活,共同面對未來會發生的各種情況?」後來才領悟到,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理由,他(她)的感覺可以像家人一樣互相依偎、包容等等。有時候愛,並不是需要特別理由的。

幾年前參加朋友、同學婚宴,有失去朋友、同學的失落感,看見他(她)的另一伴總有被奪取什麼東西的無力感,直到這二、三年,才懂得,我並沒有失去他(她)們,他(她)們一直都在,而且他(她)們的另一半都很盡心的照顧他或她,一個同心圓更加的完整,生命中更添上更俏麗的裝,迎接未來。

所以,看見他(她)們幸福微笑,我也跟著幸福微笑了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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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ta1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